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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升国旗仪式教育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6.09.04    浏览:

各学院(部):

为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,营造庄严浓厚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,增强青年学生国家观念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,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,厚植家国情怀,本学期继续安排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及相关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时间安排

每周一上午7:00

二、活动地点

长安校区、雁塔校区田径场

三、参加人员

相关学院(部)党委副书记、辅导员、学生代表(具体安排见附件)

四、具体要求

1.本科生教育管理科、国防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工作;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升旗及相关准备工作,承办单位需在升旗前一周内联系国防教育科对接

2.升国旗仪式各院(部)轮流承办,承办活动的学院(部)整体负责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,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升旗仪式,并开展国旗下演讲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。

3.承办单位党委(党总支)副书记、团委(团总支)书记、辅导员要带队参加升旗仪式,承办单位在校学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所在校区升国旗仪式;升旗仪式一般承办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主持,特殊时间节点由党委学工部(武装部、学生处)指定人员主持

4.参加升旗仪式时应着装得体、自觉遵守秩序要求,全体师生齐唱国歌,仪式结束后有序离场。

5.党委学工部(武装部、学生处)对不规范组织、无故不组织或不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(部)进行通报;遇恶劣天气特殊情况需取消旗仪式,由党委学工部(武装部、学生处)与承办单位共同研判确定

6.新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定于97日(星期一)在校区田径场举行,请相关单位根据安排做好组织工作。


党委学工部(武装部、学生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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